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曲靖市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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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曲靖市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云财税〔2019〕65号 曲靖市、大理州、红河州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确认,曲靖市红十字会、大理州南涧县红十字会、红河州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8日 |